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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无意识的内疚感及临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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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06 10:20作者:李文君来源:李文君

无意识的内疚感


Should we strive for

or let nature take its

course in life?

无意识内疚

抑郁或焦虑













      “ 无意识的内疚感彰显为抑郁或焦虑。


      彰显为抑郁的话,典型表现:对自己持续的不满,以及对世界持续的不满,什么都不对,我不对,世界也不对。


      彰显为焦虑的话,总是在预期的伤害和/或惩罚之间摇摆。他们预期要么会有伤害,要么会有惩罚。预期要么他们会对别人造成伤害(例如来访想要离开,为的是保护治疗师免受她的攻击性的伤害);要么他们会受到惩罚(例如来访担心攻击性进入了咨访关系,双方都会因此受伤)。


      无意识的内疚感不是静止的状态,而是动态的感受。就像天上的云朵,一直在运动的,不断变化。它是相当复杂的,被很多因素影响,但几乎总是跟一个人生活中某些禁忌、不可忍受的事件或情境相关。如果当事人没能意识到,压抑了内疚,就可能付诸行动,造成对己对人的伤害。”


       前两天的督导时,Ju老师说了上面这段话,非常触动我,也非常贴合临床的感受。督导结束后老师发了下面这篇paper过来,虽然有些生涩,还是尝试着翻译整理了出来,分享给大家。


1

超我目标和自我目标




      无意识的内疚感是超我目标和自我目标之间的冲突造成的一种自我状态。     

      作为一个精神分析术语,根据Jean Laplanche和Jean-Bertrand Pontalis (1973)的说法,"无意识的内疚感 "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展出了更具体的含义,而当初它只是用来指代:由被认为应受谴责的行为所唤醒的无意识中的一种感觉。它目前的定义意味着:在心理现实中呈现出来的自我和超我之间的无意识关系,极端情况下甚至不存在任何有意识的内疚感。

      这个术语本身第一次出现在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文章《强迫性行为和宗教习俗》(1907b)中:"我们可以说,遭受强迫和禁止的人表现得好像被一种内疚感所支配,然而,他对这种内疚感一无所知,因此尽管在措辞上存在着明显的矛盾,我们也必须称之为:无意识的内疚感“。(第123页)。其实,在弗洛伊德的《防御的神经精神病》(1894a)的第二部分中,这个基本思想早就被提出了。


      在接受:内疚感与超我的发展是同时逐步产生的,这样的假设时重要的是需要强调:它们都代表着某种社会层面的含义,超我的存在也需要归因于环境因素,并代表了社会对自我的要求。此外,超我不仅能使自我的某些倾向受挫,还能消解对自我的攻击性,具体表现为一种重复的罪恶感和赎罪感。此外,正如弗洛伊德在《自我与本我》(1923b)中所写,“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大胆地假设,大部分的罪恶感通常必须保持在无意识里,因为良心的起源与无意识中的俄狄浦斯情结密切相关”(第52页)。


2

临床的处理方式


      内疚感不仅通过作用于“拒绝满足感“来支配人本能的生活,而且还通过导致力比多增加来激起受虐式的快感。精神分析学家认为道德上的受虐狂是一种无意识的内疚感的表现。

      无意识的内疚感是被动的力比多满足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我们需要帮助自恋的病人意识到:无意识的自责和内疚是他们对于爱的敌意态度的基础。他们需要看清自己是如何把这种有敌意的想法和态度投射到别人身上的,来帮助自己重获自尊。事实上,超我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自我毁灭式地拒绝承认内疚,从而引发了明显的自我功能紊乱。


      试图帮助这类病人意识到他们无意识的内疚感时,通常会发现一些特有的模式。在承认内疚或接受它的存在方面,我们也经常会遇到强大的阻力。这些病人经常使用投射作为防御手段,为了抵御无意识的内疚感,为了使它保持沉默和隐蔽,一场激烈的战斗正在展开。对梦的分析可能有助于帮助患者实现一定程度的接受。

      由于无意识的内疚感是一种“信号焦虑”,我们可以预期,它会对主体的意愿产生防御。事实证明确实如此,人们观察到的禁止行为是其临床表现,它被一些人视为代表有罪的“信号功能”。但无意识内疚感最重要的特征是:它是对被动的力比多愿望进行防御,而不是因为主动和积极的力比多目标所造成的内疚。


      无意识内疚的起源和性质,以及它影响心理发展的方式都是尚未解决的问题。一些精神分析流派的区别在于他们用来处理内疚感的治疗技巧。一些分析家将解释的重点放在将病人从内疚感中 "解放 "出来的必要性上,他们认为内疚是病态的,患者被视为出于受虐而屈服。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他分析家认为否认内疚是所有神经症冲突的核心,而内疚本身是由于对客体的攻击性幻想造成的。这场争论源于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的融合。


3

克莱因学派视角


      Grinberg(1965)从克莱因学的角度,建议将 "迫害性内疚 "与 "抑郁性内疚 "区分开来。这种区分允许更好地理解内疚感的状态,从而促进对客体关系的内容和质量,以及对不同刺激的反应和正常或病态的哀悼过程的更广泛理解。

       迫害性内疚感在生命中很早就出现了,它与脆弱和不成熟的自我有关。它与偏执型-分裂型的焦虑平行发展,或在某些挫折或抑郁性内疚的失败之后发展。尽管迫害性内疚感在早期出现,但它对随后的心理成长有重要影响,并在抑制和受虐态度和行为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绝望、怨恨、恐惧、痛苦和自责是迫害性内疚的症状,还有强迫性的重复和 "行动化 "的倾向。极端的案例发生在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和病态的哀悼中。

      在迫害性内疚感减少的情况下,由客体丧失引起的疼痛和痛苦会增加,同时还有或多或少的抑郁表现。但对自我和对象的关注、责任,以及归根结底:修复的能力也会增加。这些感觉代表了一种抑郁性内疚的形式,在正常的哀悼过程和需要升华的活动中占主导地位。

参考书目
弗洛伊德,西格蒙德。(1894a).防御的神经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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